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订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及《泉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市级国有产权交易效劳收费标准的通知》(泉价〔2018〕90号)有关划定,参照制定“泉房通”平台竞价交易信息技术效劳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凭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进市级投资项目剩余安顿房源上市交易事情计划》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40号)文件要求,对中心市区切合出售条件的剩余安顿房源通过“泉房通”平台,接纳果真竞价的方法对外出售。
二、效劳内容
1.对交易主体资格、交易条件和所提供的质料的规范性、正当性进行形式性审核,通过审核的接受委托;
2.体例竞价通告,进行竞价信息预披露、披露、寻找交易工具、挂号意向方、协助资格审核,组织竞价、组织拉拢签约;
3.监督资金结算和产权交割,治理产权交易凭证,并进行追踪监督效劳等;
4.提供线上看房效劳,并组织意向竞买人集中实地看样;
5.组织人员项目实地考察,完整宣布项目简介、房源展示,包括项目总平面图、层平面图、户型图等基础图件,详实批露标的物信息;
6.提供产权手续代庖等增值效劳。
三、平台信息技术效劳收费标准
本收费标准中,信息技术效劳费是指泉州市泉房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提供安顿房源上市交易提供效劳时,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信息技术效劳费,信息技术效劳费以交易条约成交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累进计费。
注:信息技术效劳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向交易双方划分收取,经交易双方约定,双方信息技术效劳费也可由其中一方全额担负。
四、其他增值效劳收费标准
泉州市泉房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代庖不动产挂号证书手续,用度按500元/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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