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用人单位: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劳动包管监察条例》《包管农民工人为支付条例》《福建省劳动包管监察书面审查步伐》(闽人社〔2017〕287号)等有关划定,我局于2022年4月对市直有关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包管书面审查事情,现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个事情日(2022年7月8日-12日),被审查单位如有异议,请拨打我局监督电话:22391418,审查科室电话22371419,22371422。
一、基本情况
本次书面审查包括用人单位161家。经审查,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36家企业审查结果为及格,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审查结果为基本及格,泉州市集英保安效劳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本次审查欠亨过,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审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书面审查结果应用
(一)书面审查结果为“基本及格”以上层次的用人单位,择优推荐参评泉州市2021年度劳动包管诚信A级企业及2021年度人为支付守信品级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中发保存用工不规范行为的用人单位,凭据要求实时纠正用工治理不规范行为,拒不纠正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书面审查结果为“缺乏格”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增加劳动包管监察检查频次。
(四)未依法按要求报送书面质料的用人单位,列为劳动包管监察重点监控工具,记入劳动包管失信档案,通报政府主管部分。
附件:泉州市2021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情况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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